学校首页 | 网信举报
  • 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介绍
    历史沿革
    学院领导
    机构设置
  • 师资队伍
    教授(研究员)
    副教授(副研究员)
    讲师(助理研究员)
    实验员
  •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科研平台
    科研团队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 学科建设
    学科介绍
    博士后流动站
    博士学位授权点
    硕士学位授权点
  • 本科生培养
    招生信息
    培养方案
    课程建设
    实践教学
    教学平台
    专业评估
  •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招生信息
    研究生专业介绍
    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导师
  • 党建文化
    组织构架
    理论学习
    先锋模范
    党风廉政
    群团工作
    师德师风
    意识形态宣传
    先锋计划
  • 学生工作
    团学工作
    学生风采
    创新创业
    就业工作
    特色工作
    校友工作
  • 资料下载
    教师管理文件
    学生管理文件
    教学文件
    科研文件
  • 研究生招生信息 +
  • 研究生专业介绍 +
  • 研究生培养方案 +
  • 研究生导师 +

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招生信息
  • 研究生专业介绍
  • 研究生培养方案
  • 研究生导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招生信息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日期:2025-02-21

申请者应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博士招生简章》)及本文件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如实提交申请材料至天津科技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及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

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博士招生简章》附件2);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申请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本校考生盖所在学院公章。

考生在报名前应征求报考导师意见,导师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2)《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见《博士招生简章》附件3);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考生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考生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考生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3)个人简历以及拟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书(模板见《博士招生简章》附件4);

(4)《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模板见《博士招生简章》附件5);

有至少两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6)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成绩单;

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考生根据教育实际提供相应材料);

(9)参与项目研究、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的证明材料

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证明。

(11)单位推荐信;

推荐单位须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等项目。

上述材料的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请将原件扫描件【考生将上述材料分成三个独立的PDF文件,第(1)(2)(3)(5)(6)(7)(10)(11)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清晰完整的PDF文件,命名为“申请者姓名+专业博士报名材料”;第(8)项材料命名为“申请者姓名+硕士学位论文”;第(9)项材料命名为“申请者姓名+科研成果”】压缩后发到学院招生老师邮箱(张老师,zhangpen@tust.edu.cn);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等原件需上交,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所有材料请放于牛皮纸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上请写清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申请者姓名。档案袋内每份材料按照前述申请材料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

所有复印件每一页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本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申请人签字并署签字日期。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请交到天津科技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滨海中校区4号楼316室。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

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676

招生QQ群:443174372(进群请实名)

邮箱:zhangpen@tust.edu.cn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300457,邮箱:qgxy@tust.edu.cn

电话:022-60600809(学院办公室);022-60601854(学生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天津科技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