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事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5-11-05 | 阅读次数:
为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保证论文及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13日。
相关材料可从研究生院新版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论文评阅书、论文评阅专家聘书、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毕业登记表及表决票等相关材料。
提醒:2014级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在第五学期(即2016年寒假前)结束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盲审安排
(一)2015年11月9日下班前,请导师向学院提交拟答辩研究生名单(未提交名单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本次答辩,名单见附件),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二)2015年11月11日,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提交拟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按照一定比例20%(四舍五入)随机抽取每个专业(专业不足5人抽取1人)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学院对所有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重复率不高于20%,单章重复率不高于25%。
(三)2015年11月12日,学院按照研究生院分配的盲审数随机(采取导师代表和毕业研究生代表现场抓阄的方式)抽取盲审论文,并于当日下班前报至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盲审编号。
(四)2015年11月20日前,被抽中盲审的硕士论文上交学院,学院统一进行查重工作。
(五)2015年11月25日前,查重通过后,请抽查盲审的研究生将盲审材料报送学院,材料包括: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书、专家邀请函各两份。被盲审的论文需将论文作者、指导教师、致谢及发表论文情况中所涉及到的姓名一律省略,盲审论文封面的具体格式可从研究生院新版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学院已下载,发至班级负责人)。学院统一整理后报送研究生院。
(六)2015年12月10日前,未被抽中盲审的硕士论文上交学院,学院集中提交图书馆查重,以便安排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三、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具体日程
(一)2015年12月1日开始学位论文评阅工作。未被学校抽查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我院分别送交两位校内同行专家评阅(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须另外聘请一位来自企业、工程部门的同行专家评阅),专家由学院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
(二)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3日,学院在此期间组织进行论文答辩。学院在答辩前提前3天将答辩会安排表(研究生院新版网页下载中心下载)上报研究生院。
(三)若论文评阅专家全部同意答辩,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在此期间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前需将答辩申请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论文评阅书、学位审批书、毕业登记表、学位论文、表决票(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研究生院(答辩前需提前3~5个工作日提交审核材料),上述材料未经研究生院审核而进行答辩的,答辩无效。
四、学位授予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6年3月14日至16日集中审核学院正常学位申请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请于2016年3月13日前,将所有材料上交学院。上交材料包括:答辩申请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书〈二份〉、学位审批书〈一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份〉、六级证书复印件,未通过英语六级者,应提交发表外文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持有发表论文录用函者,必须上交录用函原件、被录用论文全文、期刊封面的复印件〉,注:博士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持发表论文录用函者,在提供录用函原件基础上,提交版面费发票复印件(若该期刊无版面费要求,导师应出具情况说明,并签字),学位论文一式四本〈必须是答辩结束后修改无误,且在版权授权书页上有导师和学位申请者的亲笔签字,特别提醒学生,论文保密情况不要随意填写,必须经学院分委会审核通过后的方能填写。〉。
五、其他事宜
1.关于学位论文专家评阅费支付事宜,需经学校再研究后另行通知。
2.正式上交学校的学位论文需在答辩后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打印装订。同时上交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论文。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造纸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拟答辩名单
造纸学院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