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8-24 | 阅读次数:
学院党委各教工、离退、学生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探索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政治保障,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均可申报,鼓励以基层党支部申报立项课题。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基层党委书记或基层党支部书记。
2. 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的课题。
3. 已申报2015年党建立项,在研或不能按期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
二、立项形式
立项课题的形式以基层党建创新研究或探索为主,体现党建创新研究项目的定位。基层党建创新研究或探索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破解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展开,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提出建议和对策。选题要具体、小而精、力戒大而空,要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时代感强。成果形式要具体明确,力戒含糊其辞。
三、立项程序
1. 申报者按规定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请书》,报学院党委。
2. 学院党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研究确定后,报送党委组织部。
3. 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电子预审和现场集中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经公示后,将评审结果报校党委审定。
4. 校党委下发正式立项文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请书》(请在邮箱中下载)一式两份,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组织评选后统一报送组织部;电子版(包括申请书和汇总名单)发送至yangkai@tust.edu.cn。
联系人:杨凯 电话:60600300
造纸学院党委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