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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2-04-04 | 阅读次数:

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李忠德  黄利强  副组长:冯婧 刘泽华 李光 姜媛

成员:各专业系主任、教学秘书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专业名称

名额

总名额

其中可接收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名额

轻化工程*

16

4

包装工程*

16

4

印刷工程*

8

2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

1.符合《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中的要求。

2.理工科相关类的学生。

3.上表中标有“*”的专业为市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含建设点), 申请此类专业的学生所有规定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特殊情形学生准入要求:

符合《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中的要求即可。

(二)综合评价办法

1.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组成的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2. 针对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的转入:

(1)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学生政治、心理、学业情况以及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学习规划等,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 分;

(3)学院确定申请人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 = 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分数)*70%+面试成绩*30%;

(4)最后根据接收名额、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针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

(1)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

(3)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工作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二)转专业考核小组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确定申请人的面试部分成绩;

(三)学院工作组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四)学院工作组完成拟转入学生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五)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的师生,请在学院公示期内实名向工作组提出复议。

五、联系方式

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沟通: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60600299

邮箱:lhf@tust.edu.cn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1级本科生,未尽事宜由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