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2-04-04 | 阅读次数:
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李忠德 黄利强 副组长:冯婧 刘泽华 李光 姜媛
成员:各专业系主任、教学秘书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专业名称 |
名额 |
|
总名额 |
其中可接收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名额 |
|
轻化工程* |
16 |
4 |
包装工程* |
16 |
4 |
印刷工程* |
8 |
2 |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
1.符合《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中的要求。
2.理工科相关类的学生。
3.上表中标有“*”的专业为市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含建设点), 申请此类专业的学生所有规定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特殊情形学生准入要求:
符合《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中的要求即可。
(二)综合评价办法
1.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组成的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2. 针对学习优秀或确有专长学生的转入:
(1)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学生政治、心理、学业情况以及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学习规划等,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 分;
(3)学院确定申请人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 = 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分数)*70%+面试成绩*30%;
(4)最后根据接收名额、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针对因特殊困难或原因需调整专业学生的转入:
(1)学院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学生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
(3)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工作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二)转专业考核小组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确定申请人的面试部分成绩;
(三)学院工作组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四)学院工作组完成拟转入学生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五)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的师生,请在学院公示期内实名向工作组提出复议。
五、联系方式
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沟通: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60600299
邮箱:lhf@tust.edu.cn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1级本科生,未尽事宜由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