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生处关于学生证(购票证)补办、充值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1-26 |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本学期学生集中补办学生证和乘车优惠卡充值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证(购票证)补办
2014年12月,我校已为全体学生办理学生证,学生原购票证功能全部由学生证承担,现在学生手中购票证仍可正常充值、使用。若学生购票证丢失,可持本人学生证到学生处粘贴乘车优惠卡,无需再补办购票证。
学生确有正当原因需补办学生证的,本人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见附件1),经辅导员确认签字、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交学生处统一办理。
2. 学生证(购票证)充值
以班级为单位,由负责人收齐需要充值的学生证(购票证),以学号顺序排列打捆,按要求到学生处集中办理。
3.办理时间
2015年12月5日(周六),12月6日(周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办理地点
河西校区3号楼三楼东厅学生处;泰达校区西院大学生活动中心110室。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负责老师在审核办理学生证时,要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不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不将学生证转借或抵押他人,不得在申领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出,将按我校学生证管理办法处理。
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处王晓旭,电话:60662257
学生处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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