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造纸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7-10-11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青年教师整体素质与业务技能,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与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以适应我院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7年10月24日举行造纸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范围
学院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青年教师。
二、竞赛内容与要求
课堂教学能力竞赛。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教学内容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能够传达较多的知识信息量,具有一定的创新型;
(2)教学态度严肃认真,穿着整洁,仪表端正,自然大方;
(3)讲课要求用普通话,授课熟练、流畅,谈吐清晰,语速适中,教学富于启发性;
(4)参赛教师可根据授课需要自由选择多媒体教学、板书教学或多媒体+板书教学等多种授课方式。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的教师,要保证多媒体课件符合教学要求,视听效果良好。参赛教师可根据需要自带学生(不超过5名)参加竞赛;
(5)每位参赛教师的授课时间规定为不少于18分钟,不超过20分钟;
(6)参赛教师需提前将课堂教学内容填写在《造纸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报名登记表》中,并于10月22日之前上报学院,竞赛教学内容一经上报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竞赛评优及奖励
(1)本届竞赛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委会,对参赛教师成绩进行评审,教学基本功竞赛满分100分;
(2)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将由学院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四、竞赛时间安排与竞赛规则
(1)竞赛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2)教学竞赛参赛顺序均由抽签决定,参赛教师应严格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3)每位参赛教师授课结束后,由评委当场给参赛教师打分,但不亮分,由竞赛工作人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4)教学基本功竞赛中,参赛教师在本人竞赛结束后,均需观摩其他参赛教师的讲课。
造纸学院
2017年10月9日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