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第三期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四讲
日期:2017-05-19 | 阅读次数:
5
月
19
日,造纸学院第三期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四讲在
3
号楼
106
教室顺利进行,围绕“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这一主旨,副院长刘泽华同志以“问题为导向”开讲,本期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了本次党课学习。
上课伊始,刘老师引用“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毛主席访苏期间的讲话”、“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等重要著作和讲话,深刻、充实、有力地阐述了青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为此次党课拉开了帷幕。刘老师从
《中国共产党章程》出发
,解释了“权利”和“权力”的概念、区别与联系,并且从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生活讲起,深刻地解释了她们的定义。从他所述的事例中,要求同学们能够真正体会到她们的含义,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们会更好的运用这一知识,在实践中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在接下来的课上,刘老师详细地讲解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以及党员的八项权利。他号召大家要牢记“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刘老师希望大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衷心希望各位入党积极分子能从思想和行动上入党,践行共产党员的宗旨意识,早日加入党组织。
通过对这一知识的学习,同学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赋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同时深化了此次党课的主题“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本次党课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入党积极分子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严于律己,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廉洁自律,争取以优异表现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