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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

日期:2020-09-25 | 阅读次数: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优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激励本科生培养高尚品质、良好学风、创新精神,促进本科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天津科技大学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本着遵循规范、公开透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的原则实施推免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学院本科教学、学生工作和纪委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在内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7~9人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四条 普通类推免生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或违纪受处分情况,未出现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

(四)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五)绩点排名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25%。

第五条 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

具备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中第(一)、(二)、(三)、(四)款条件,且截止2020年8月31日,作为代表队负责人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高水平比赛中获全国决赛第一等级奖项者。(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并经三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作为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推荐。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在相应学院推荐名额内进行推免。

第六条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满足普通类推免生全部推荐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优先,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与艰苦环境适应能力;

(二)专业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三)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志愿服务经历与奉献精神,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第四章 名额分配

第七条 覆盖学院全部专业,综合考虑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科专业以及学院专业特色等因素,对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二次分配如下表。

序 号

专 业

推免候选人名额

1

轻化工程

5

2

包装工程

5

3

包装工程(实验班)

2

4

印刷工程

1

5

木材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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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推荐程序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撰写个人自述(含入学至今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情况、科研情况及成果、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申报人在自述落款手写签名),填报《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向学院递交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92817:00

第九条 学院本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其他推免工作人员填报《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人员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须进行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推免环节相关工作。

第十条 学院认真审核申报者的资格及所递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学生报名表及材料一经上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修改。未经审核的报名表和佐证材料均视为无效材料。

第十一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于2020930日前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并将报名参加推免的全部申报人的综合成绩及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荐结果无效。已参加学院推免遴选,但对综合成绩和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间提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议。

第十二条 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拟推荐候选人全部材料(含签署学院推荐意见的申请表、个人自述、承诺书、成绩单、获奖及科研成果作证材料等)上报教务处。

第十三条 对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学生,分别由教务处、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评审和选拔。

第十四条 推免生材料汇总后,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中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备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将取消推荐资格。

第六章 综合成绩的核算

第十六条 推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0%,由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成绩占20%,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年级综合素质测评中个人基础和个人发展素质部分的成绩取平均值,大三年级所涉及项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831日。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学校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签订诚信承诺协议,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资格:

(一)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

(二)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

(三)必修课出现不及格;

(四)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五)自行联系出国;

(六)自行就业。

第十八条 奖助政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包括天津科技大学本校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100%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并可100%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其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可以获得8000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的,可以获得4000元的二等学业奖学金;此外,还可以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

(二)对于报考我院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0)、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的推免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不含“2+3”、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如被我院录取,入学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奖励。

(三)为了鼓励本校轻化工程专业本科生继续攻读本校制浆造纸工程方向硕士研究生,凡就读于我院轻化工程专业并被本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可获得胡惠仁奖学金一等奖资助。

奖励对象: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必须满足的条件为:(1)本科阶段在天津科技大学轻化工程专业就读的;(2)硕士研究生阶段攻读本校制浆造纸工程方向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型或专业型)。

第十九条 本细则随天津科技大学相关规定的变动而进行相应修订,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轻工科学与工程院负责解释。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09月25日

附件:“胡惠仁奖学金”背景

胡惠仁教授(1947.05-2016.03),1975年毕业于天津轻工业学院(现天津科技大学)制浆造纸工程专业,后留校任教和从事科研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把毕生精力都奉献给了制浆造纸的教育、研究与发展,他的研究成果极大地推动了制浆造纸行业尤其是造纸助剂与湿部化学等学科领域的发展。为了铭记和弘扬胡惠仁教授的宝贵财富,以胡惠仁教授的家人、合作伙伴、朋友、同事以及学生的名义,在天津科技大学造纸学科设立胡惠仁奖学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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