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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16-01-24 | 阅读次数:

天津科技大学“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劳模、教授群体在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带头作用,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工会2016启动实施“领航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劳动精神是引领时代进步的航标。总结2015年我校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经验,2016年,按照“做学科发展‘引擎’、为学校教书育人‘领航’、成为青年教师‘加油站’和企业技术创新‘助推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工作,在全校大力倡导“劳动最美”,弘扬劳动精神,使之感染更多人,影响更多人,激励更多人,让劳动精神绽放科大校园,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科学劳动、创造性劳动铸就科大新的辉煌。
    二、创建标准
    我校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的在职劳模或教授均可申请创新工作室。工作室以劳模或教授的名字命名,团队成员专业、学历和年龄结构相对合理;每年至少有一个在学校或更高层次立项的教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有相对固定、满足工作需要的活动场所,有用于创新活动的专项经费和设备设施。
    三、职责任务
    创新工作室要围绕学校工作目标和重点难点问题,以实现科研成果创新、教育教学创新、管理服务创新和提高团队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积极开展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要注重发挥创新工作室带头人的业务专长和示范作用,让创先争优的精神得到发扬。通过劳模、教授的“传帮带”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中青年骨干和创新人才在思想和业务上均获得提高。
    四、奖励支持
    校工会将聘请有关上级单位和我校现有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相关创建指导,并聘请相关学术委员会对本次申报的创新工作室进行评定。每年评选5个创新工作室,并对每个被命名的天津科技大学创新工作室,校工会将一次性给予4000元启动资金支持。倡导和鼓励我校青年教授加入这项活动中来,将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工作同“劳动竞赛示范集体”、“五一劳动奖状”等评选活动挂钩。
    校工会希望广大劳模、教授和教职工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使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天津科技大学的校园蔚然成风。


                                                     天津科技大学工会
                                                       201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