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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18 | 阅读次数: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我校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业奖学金是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的,自2014级研究生中开始实施。因此,今年评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2015级)和学业奖学金(2014级)。
除少民骨干招生计划以外,其他今年保留学籍未入学的研究生具有相同参评资格。少民骨干招生计划学生于报到当年评选学业奖学金。学校对于国家亟需的少民骨干招生计划新生给予政策倾斜。对于同等条件下未能评奖获奖的少民骨干新生,依申请可以获得三等奖学金。
2014年前录取的研究生,按照公费方式类别报到入学的不参评学业奖学金,按照自费方式类别报到入学的可以参评。
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依申请可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的,依申请可以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名额,包括推免研究生和统考研究生两部分,按照各学院全日制统考研究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学院具体分配名额和推免研究生拟获奖名单见附件11和附件12
三、评审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具体程序包括:
1.研究生申请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包括推免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3),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成果应为申请人本科在学期间取得;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4级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成果应为申请人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有关成果应为申请人硕士最后一学年至博士参评时在学期间取得。
2.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内容和标准》、《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部分评审计分标准》(附件6-1)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在确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拟获奖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校级评定。
四、工作要求
请学院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导师签字后,于1020日下午5点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板报送学院。
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学院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606003000
                                                                                                          造纸学院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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