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转发【组织部】关于开展天津科技大学2018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09 | 阅读次数:

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我校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探索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政治保障,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基层党支部均可申报,鼓励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申报立项课题。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基层党支部书记。

    2. 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的课题。

    3. 已申报2017年党建创新立项,在研或不能按期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

    二、立项形式 

    立项课题的形式以基层党建创新研究或探索为主,体现党建创新研究项目的定位。基层党建创新研究或探索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破解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展开,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提出建议和对策。选题要具体、小而精、力戒大而空,要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时代感强。成果形式要具体明确,力戒含糊其辞。

    三、立项程序

    1. 申报者按规定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请书》,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

    2. 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研究确定后,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汇总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3. 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电子预审和现场集中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经公示后,将评审结果报校党委审定。

    4. 校党委下发正式立项文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于20181022日前按单位交组织部;电子版按单位发送至kdzzb@tust.edu.cn,文件包请注明“XX单位党建创新立项申报材料”。

附件:

    1.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请书

2.2018年度天津科技大学XX单位党建创新立项汇总表

    3.天津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4.天津科技大学2018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指南

 

    联系人:郭晋江      联系电话60600105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