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6-03-23 | 阅读次数: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依规公开招生信息等。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1.普通计划考生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2.专项计划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初试总分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不设单科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不设单科要求。
(三)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政策等按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的执行。
(四)预计招生人数和复试人数比例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研究生167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37人,专业学位研究生130人,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预计招生人数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预计招生人数 |
08220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01木质生物质化学与化工 |
22 |
02 制浆造纸工程 |
|||
03纤维基功能材料 |
|||
04 包装工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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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包装数值模拟与仿真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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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柔性印刷电子材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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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智能印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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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01木质生物质化学与化工 |
75 |
02 制浆造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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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纤维基功能材料 |
|||
04 包装工程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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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包装数值模拟与仿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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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柔性印刷电子材料 |
5 |
||
07智能印刷 |
5 |
复试差额比例: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不低于1.5:1,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修改,仍须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
考生应按要求,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2026年新生入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2026年新生入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4)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
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定向就业材料。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
9.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应在复试开始之前通过学院指定邮箱(01、02和03研究方向为e2026qgxy1@163.com;04和05研究方向为552180760@qq.com;06和07研究方向为qinggongtust@163.com)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具体要求为:考生将《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编辑到Word文档,文档以“2026硕士审核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发到上述指定邮箱。
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核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学院组织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
(六)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各批次复试前,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tust.edu.cn/zsgz/)和学院网站(网址:http://qgxy.tust.edu.cn/)向社会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院不做破格复试。
(七)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7日,具体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6年4月8日至4月28日,按照调剂程序分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批次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3.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应急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考生端。
复试现场应急电话:022-60600676。
4.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不予退费。
(八)复试内容
1.考核科目
复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知识:复试形式为面试,严格根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参考大纲》建立题库,考生在面试时随机抽题作答。
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为面试,本环节采用自由问答形式,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表达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
外语水平: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学院建立试题库,考生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现场口语作答。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以学校2026年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除外)在复试中不加试。
3.学院在复试考核过程中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九)复试要求
综合面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考期间,学院随机排定面试顺序。考生按面试顺序进入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总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十)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的平均分。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3
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外语水平成绩,三项成绩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学院仅接收初试外国语为统考科目英语(一)、英语(二)的调剂考生。
4.学院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具体调剂条件和调剂计划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细则。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具体设定时长在学院调剂细则和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要求,由学院按遴选规则进行遴选并发送复试通知,拟申请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完成调剂程序,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复试。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完成调剂程序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4.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四、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本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计划管理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三)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录取规则
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若考生初试外国语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五)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经材料审核确认后,在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予以优先录取。
(六)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七)公示结束后,学校研招办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八)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外语水平成绩,三项成绩(百分制)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6年新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8.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9.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和复议
(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学校和学院将对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招生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细则文末。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和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申诉,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院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进行复议。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及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天津市及学校文件为准。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60600676
学院纪检举报投诉电话:022-60600867
学院网址:http://qgxy.tust.edu.cn/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3日
天津科技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前须知